“指导员”、“指导员”,我们马上过来……
2024年7月15日,广顺镇人民调解员朱德富焦急地联系法庭“指导员”,称何某妹与王某云吵得凶得很,请求到法庭来给予疏导。
基本情况
经深入了解,何某妹与王某云自 2001 年相识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期间共育有三个子女。然而,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2 年 8 月,何某妹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各自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并分别承担抚养费。但该案因何某妹经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按其撤诉处理。此后,双方依旧经常发生争吵。2024 年 7 月 15 日,何某妹向人民调解员朱德富反馈双方矛盾,并要求前往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结果
经疏导,何某妹与王某云均表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坚决要求分开。法庭指导员向何某妹与王某云释明相关法律后,双方对子女、财产、债务进行了明确。
在法庭“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和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了和解笔录。
何某妹与王某云调解现场
典型意义
法之善者,“如我在诉”,广顺人民法庭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人民法庭“枫桥经验”,一方面联动村社主动对辖区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培训,另一方面联动基层治理单位主动融入辖区市域社会治理。经统计,2024年广顺人民法庭累计通过各种形式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培训10余次,累计化解纠纷60余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