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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在执行”见成效,人性化执行暖人心

作者:莫漓 编辑: 来源:独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06 1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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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执行经历感觉你们非常高效,有包容,有意外也有惊喜,感觉到你们的协调高效,我非常满意!”
 
  近日,被执行人徐州某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的监事孟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向执行法官发信息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4年1月9日,黔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独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徐州某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通过财产保全以及首次执行,对徐州某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在发出执行通知书以及财产申报制度等文书后,徐州某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监事孟某积极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并表达愿意主动履行该案件的意愿,约定了履行期限。
 
  2024年2月29日,孟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主动履行了该案案款及利息10万余元,在履行后独山县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对徐州某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所冻结的账户进行解除,被执行人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表示满意。
 
  近年来,随着涉企营商环境执行案件日益增多,如何用“良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善治”,成为基层法院重点探索的方向。下一步,独山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优化执行程序,提升服务质效,建立分管院长、执行局局长亲抓亲执“双保险”,打通强制执行加善意执行“双通道”。保障好涉企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权益,降低对涉企案件的企业影响,尽可能采取“放水养鱼”、“留出路、给活路”的灵活手段,为企业创造发展“未来”,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