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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预”、“调”、“访”,让彩礼纠纷诉源治理“最优解”

作者:胡明志 编辑: 来源:独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3 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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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独山县法院上司人民法庭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以“庭上支部”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法庭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彩礼纠纷诉源治理,紧盯“预”、“调”、“访”,将乡村文明建设、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找到化解彩礼纠纷“最优解”,实现案结事了。
 
  “预”字为先,下好普法宣传“先手棋”
 
  坚持“预”字为先,围绕普法宣传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村寨、街头普法等活动,让彩礼新规走进寻常百姓家,用好法院“三微一端”,设立“婚姻家事·彩礼纠纷”专栏,强化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从思想上树立彩礼新风,做好做实彩礼纠纷的源头化解。2024年3月8日,在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上司法庭联合上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利用上司镇赶集日专题讲解彩礼新规,针对群众现场提出并关注的彩礼热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剖析“高价彩礼”导致的危害和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价值观,让彩礼新规之风真正吹到群众中间。
利用上司镇区赶集日宣传《民法典》和“彩礼新规”
  “调”字为重,用好能动司法“关键招”
 
  彩礼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感受,是涉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针对已发生彩礼纠纷,上司法庭始终坚持“调”字为重,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能动司法,将“调解”贯穿纠纷化解的全过程。坚持庭内庭外、诉前诉中“双调”服务模式,对外畅通与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团委等部门和组织的诉调对接渠道,不断健全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彩礼纠纷100%诉前委派(托)调解,组建“法官+专、兼职调解员(含寨佬乡贤、相关职能部分工作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婚姻家事专业联动调解团队,以彩礼新规为依据,秉承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实现彩礼纠纷诉前快调、诉中快立快调快结,及时高效化解彩礼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陈某与黎某某于2019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2020年1月订婚,2020年3月双方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期间,原告陆续向被告转账36万余元用于购买婚房、服装等,其中10万元明确为彩礼。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4月一起生活,被告多次以身体为由,不愿意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于2021年6月分开。分手后,双方多次就彩礼等婚约财产进行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上司法庭在受理该案后,主动邀请被告所在地村级人民调解员、镇综治中心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到庭参与联动调解,逐一对原告转账记录中的每一笔金额进行逐一评判,对于二人恋爱期间及同居期间在生日、情人节、“520”等特殊纪念意义的价值不大的金额进行了排除。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彩礼范围的认定、以及是否返还等方面存在争议。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法庭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以往涉彩礼纠纷案例向双方释明了彩礼新规对于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问题,调解员通过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明彩礼传统风俗,现场开展彩礼新规的随堂普法,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金额实际情况,耐心疏导、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消除分歧、理性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巡回审理陈某与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并现场以案释法
  “访”字为续,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
 
  案件回访是检验司法效果的重要举措,彩礼纠纷涉及的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更涉及两个家庭,也是涉民生领域重要纠纷组成。上司法庭为确保彩礼纠纷化解后的实质性效果,延伸法庭触角,针对涉彩礼纠纷制定每案必回访机制,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通过回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现在的情绪、家庭现状,降低风险隐患,彰显司法温情,同时督促双方自觉履行义务,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彰显司法权威,提升人民法庭司法公信力。
案后回访赡养费纠纷岑某某老人,并为其送上新春祝福
  下一步,上司法庭将继续用好“预”、“调”、“访”三字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涉彩礼纠纷诉源治理中发挥人民法庭优势,用司法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涉彩礼典型案例宣传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实现“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