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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关注→贵州独山:“三员”合璧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

作者: 编辑: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24-04-23 1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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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县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县支行,依托独山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中心阵地,设立独山金调委驻银行机构工作站,配强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司法确认引导员,构建“一委一站三员”工作体系,成功将大量金融纠纷化解于诉前。
 
  ■建平台,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
 
  “独山金调委的设立初衷就是要更好地服务独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独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兆颋表示,独山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构建“法院引导、多方参与、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指导推动独山金调委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
 
  “感谢法院和独山金调委帮我们公司争取到分期还款的机会,最难熬的日子终于挺过去了,现在公司的发展也越来越好。”贵州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对独山法院和独山金调委的回访人员感激地说。
 
  2023年,因陈某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400余万元,独山某银行向独山法院寻求帮助。“如何既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公司持续发展,还要兼顾社会稳定,是这类纠纷的一大难点。”独山法院审委会专委吴光福介绍。独山法院派人指导独山金调委组织借贷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后,建议金融机构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同时,同意被告采取灵活还款的方式实现多赢:“这个实业公司目前确实陷入困境,但他们底子很好,只要给机会,他们还是有还债能力的。”
 
  最终,双方在充分沟通、权衡利弊后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得益于这个喘息的机会,经过一年来的努力,该公司获得新生,已成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头企业。
 
  为切实做好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对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独山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独山金调委化解金融纠纷,并指派资深法官通过“以干代训”形式,参与指导相对复杂案件的调解工作。由于措施到位,施策精准,自独山金调委开展工作以来,以调解成功标的为基数计算,共为银行节省律师费用约145万元、减少诉讼费垫支约151万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聚合力,“三员”合璧高效解纷
 
  独山法院积极聚合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司法确认引导员的“三员”智慧,建强金融纠纷调解团队,在创新调解方法的加持下,“三员”合璧,收到了“1+1+1>3”的效果,实现了纠纷高效化解。
 
  “做一个懂法的金融人”是独山金调委专职调解员伍国芝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伍国芝从独山法院退休后,依旧热衷法律事业及纠纷调解工作。虽然拥有多年法院工作经验,但遇到金融案件中的专业问题时,伍国芝还是常常犯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独山金调委根据各银行纠纷存量大小和纠纷类型特点,在银行内部选聘热爱调解、能调解、会调解、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兼职调解员,弥补专职调解员金融知识不足的问题。目前,独山金调委选优配强形成了一支16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在业务上直接接受独山法院指导,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法律、金融专业知识培训,有力确保了调解队伍的专业性。
 
  在纠纷的化解过程中,信息联络员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信息联络员,我们需要计算出具体案件的本息,核算债权数额,为专职调解员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给案件是否存在调解空间提供判断参数。”独山农商银行职工、信息联络员柏绍令说道。
 
  纠纷诉前调解成功后,还需通过司法确认程序。独山金调委强化对各银行司法确认引导员的业务指导,帮助当事人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确认效率,法院指定了专人负责司法确认案件,既让银行放心,也能时刻提醒借款人主动履行。”吴光福表示。
 
  在“三员”联动配合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迸发活力,纠纷调解不断提质提速,诉调对接与司法确认渠道不断畅通,形成了经济纠纷及时调、调解结果及时出、司法确认及时送、生效裁定及时执的“四个及时”良好局面。试运行至今,独山金调委累计调解金融纠纷案件497件,标的额2亿余元,成功调解案件415件,案件调解周期平均降低3至6个月,有些案件1天就能办结,有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纠纷少绕弯。
 
  ■重预防,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
 
  独山县功能区位调整后划分出新老城区两片区域,但多数银行仍留在老城区,独山金调委的调解阵地难以完全辐射老城区各大银行,对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带来了诸多客观上的不便。针对这一问题,独山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县支行指导推动,各金融机构联动配合,将独山金调委主阵地触角延伸到老城区,先后设立两个工作站,实现纠纷调解“就近化、便民化、快速化”。同时,信息联络员借助部分银行在乡镇的延伸办公网点,将不良债务排查工作延伸到乡镇,有效实现了金融案件诉前调解信息全覆盖,织成金融纠纷化解的便民服务网。
 
  “工作中,我不仅要协助化解矛盾纠纷,还承担着金融风险预警的任务。”对于案件中发现的各类金融风险隐患,柏绍令都会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通过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确保风险不累积、不升级、不蔓延。
 
  通过组织银行兼职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对案件进行复盘,独山金调委总结金融借贷纠纷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作出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建议,预防同类纠纷再次发生,达到既治“已病”,又治“未病”的效果。独山金调委运行以来,累计发出工作建议5份,要求金融部门强化放贷前端把控,严格审查放贷2168笔,涉金额8600万元。
 
  独山法院也同样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为实现源头治理提供良方。独山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发现县域内部分商业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未与借款人约定送达地址或者约定送达地址登记不规范,导致借款人“失联”后银行“催贷难”,诉讼后人民法院“送达难”。
 
  2024年3月26日,独山法院向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县支行发送《关于在借款合同中做好送达地址确认工作的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发出后,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县支行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召开落实司法建议座谈会,并及时向独山法院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情况。
 
  “独山金调委专业素质强,调解效率高。通过金融纠纷诉前调解,能够大幅提升金融纠纷化解的效率,形成综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良好格局。”独山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平燕表示。
 
  “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呈增长态势,为高效化解纠纷,独山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强化金融纠纷前端非诉化解、中端跟踪监控、后端督促履行。”杨兆颋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助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独山法院将继续强化对独山金调委的指导,深入探索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从源头减少银行的诉讼案件数量和不良贷款数量,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纠纷早期化解、行业良性运行、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