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0元调解款已经收到了,用这面锦旗表达我们对法官的感谢”。近日,独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陆盛姗法官收到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表达对法官调解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基本案情
原告韦某某从事衣柜安装等工作,2022年3月,被告独山某衣柜厂找到原告韦某某,让其在出售衣柜后,到购买衣柜的客户家中安装柜子,被告独山某衣柜厂另行支付安装费给原告韦某某。2023年9月,原告韦某某在为一客户安装衣柜的过程中,左手不慎被电锯割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7719.96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索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等20余万元无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件后,认真了解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面对面”讲理,听取双方当事人想法。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原、被告不存在劳务关系,而是承揽关系,且原告无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原告的诉请应予以驳回。承办法官为了打破调解僵局,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从公平正义角度出发,兼顾“法理”与“情理”,为双方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最后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独山某衣柜厂自愿一次性向原告韦某某补偿190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锦旗是肯定,是鼓励,更是鞭策。下一步,独山县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有力量,法官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