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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增殖放流 守护一江碧水

作者:贵定县检察院 编辑:贵定县政法委 来源:贵定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7-23 0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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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物资源保护,守护好绿水青山,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意识。7月9日,贵定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多部门在贵定县沿山镇星溪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一起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2023年6月13日13时许,罗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机到贵定县昌明镇光辉村柏秧坪处独水河中实施电鱼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直接损害528.75元,间接损害5816.25元,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破坏了国家自然渔业资源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在办案过程中,罗某某自愿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修复,本次增殖放流的10000余尾鱼苗,正是违法捕鱼当事人罗某某“买单”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为延伸办案效果,切实预防犯罪,活动现场,检察官向现场群众普及了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和禁用渔具等知识,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共同守护水生态环境意识。随后,贵定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现场对依法没收的禁用网具地笼网、电鱼杆、丝网等进行集中销毁。
  
  当天,还对沿山镇部分渔具店、涉渔餐馆对其经营场所进销货台账、菜单、后厨作业等进行突击检查,并现场普法,提高经营店主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销售市场。
  
  此次活动,以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让水生态修复“看得见”“摸得着”,并通过案例讲解、集中销毁没收的网具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达到了教育一片、警醒一片的目的。下一步,贵定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功能,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执法、司法协作,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工作,为守护一江碧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