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定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警调衔接”工作新机制,通过多所联动、多方参与、多元施策,实现警情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防,切实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在各镇(街)派出所设立由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的“三所联调”调解工作室。由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纠纷调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派出所提供治安维稳保障,通过发挥各自业务领域优势,构建调解主体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改变以往公安派出所“单打独斗”的形势,从而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
同时,搭建“警调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实现纠纷警情出警即推送、接警即管控。截至目前,贵定县 8 个镇(街)公安派出所实现驻所调解工作室全覆盖,通过“警调衔接”信息共享协作处置跨部门纠纷案件 12 起。多方参与组建“警调衔接”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和村(社区)警务助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并安排1名调解员和村(社区)警务助理每周至少 3 个工作日到驻所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警务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立婚恋、侵权、债务、相邻关系、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行业调解专家库,根据纠纷类型针对性选派调解员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
目前,共选派专职调解员入驻驻所调解工作室 105 人,派出所处理纠纷类警情时间缩短20%。
制定《关于建立“多所联动”推进“警调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视情分类、依法调处”原则处置矛盾纠纷。对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达不到治安处罚标准的,各镇(街)派出所引导当事人选择当场调解或移送驻所调解工作室处理;对部分轻微伤害和治安案件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对群体性纠纷和有激化倾向的民间纠纷,由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严格按照当事人申请、受理登记、事项告知、调查核实、召集调解、签订协议书等程序进行调解
自今年5月份以来,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191 起,调解成功134起(其中,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3 起),调解成功率由驻所调解工作室设立前的40%提升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