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近期,天气炎日,风势较大,少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随意丢弃烟头、焚烧杂草、扫墓违规使用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给自己、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
现公布一批惠水县近期森林火灾警示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深刻吸取森林火灾教训,牢固树立常年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案例1
2024年2月11日,濛江街道双庆村山上发生火灾。
经查,系违法嫌疑人杨某(男,惠水县濛江街道双庆村九组)在农田内焚烧杂草时,因天干物燥,风势较大,火势无法控制,从而引发火灾,燃烧面积约8亩。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2024年2月11日13时许,罗某信(男,惠水县断衫镇摆惹村宜令组人)在惠水县断杉镇摆惹村宜令组附近使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火烧自家田坎杂草,引发山林火灾,失火面积巨大,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罗某信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
2024年2月13日,惠水县岗度镇岗度村高坡组发生火灾。经查,系村民金某红因烧粑粑祭拜岳父而引起山火。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
2024年2月15日12时许,曹某(男,户籍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小碧村三组)在山坡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0亩,造成严重的森林资源损毁。
目前,违法嫌疑人曹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5
2024年2月18日12时许,叶某忠(贵州省惠水县雅水镇公朋村羊毛组人)到自己田边用打火机烧田坎不慎引发山火,于当日13时许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经询问,叶某忠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6
2024年2月19日18时许,陈某福(贵州省惠水县濛江街道山后村十组)到惠水县濛江街道兴章村十六组烂坝山上其祖母坟处上坟祭祖,在烧在纸过程中因风较大将附近杂草点燃导致引发山林火灾。
经询问,陈某福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