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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检察院以“检察+”模式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作者:黄丽娜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4-18 10: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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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水县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检察+”模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企业、社工、家庭、行政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强化挽救和精准帮教,助推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检察+企业”模式,搭建观护帮教平台。立足检察职能,将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有效衔接,联合县工商联出台《关于在爱心企业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协调辖区内4家爱心企业正式挂牌成立首批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以“检察+企业”协作形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教育矫治平台,着力构建观护帮教体系。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劳动实践、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方式,让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找到人生新航向,走上了符合自己兴趣、能力和职业目标的新岗位。2023年以来,通过检企合作成功帮教3名涉罪未成年人“脱胎换骨”,成为自食其力的朝气青年。
  
  “检察+社工”模式,制定精细化帮教措施。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发挥社会爱心团体作用。与辖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检察+社工”协同的工作模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有效弥补检察机关知识结构局限与人力资源不足。帮教社工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跟进监督等多种帮扶教育活动,用心用情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3年以来,通过检社合作对17名不起诉以及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60余次,均未出现再次违法犯罪情况,帮教成效良好。
  
  “检察+家庭教育”模式,织密家庭保护防线。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县妇联、教育等10家单位共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各单位优势,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出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改正,促进家长依法带娃,向监护人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110余次,用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助推监护人以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促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轨、健康成长,有效预防罪错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同时,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聚焦家长缺位和漠视等问题,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提醒其履行好监护职责、增强法律意识、重视家庭教育,形成“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矫正效果良好。2023年以来,共向涉罪未成年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8份,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监护人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检察+行政”模式,助力帮教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检察+行政”模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有效保障,联合县妇联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妇女、儿童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联动办法(试行)》,强化对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综合履职、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联合县教育、民政、公安、妇联等9家单位建立《惠水县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到信息共享、前瞻预防和精准打击,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2023年以来,成员单位互通涉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案事件线索10条,对线索精准分析研判后成案3件,有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