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经厨子手,难得五味香,但这家粉面店味道不好,生意惨淡,店老板兼掌厨师傅不思提升厨艺,却反而动起了“歪脑筋”,竟然在粉面汤底里添加了,特殊的“提味剂”提香增味去挣钱,结果钱没赚到,还要赔偿损失公开道歉,最后把自己也送进了牢房里。
近日,惠水法院审结了惠水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吴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2023年4月,吴某某和女友在惠水城区开了一家粉面馆,经营了几个月生意一直清淡。10月份的时候吴某某在与他人闲谈中听说在汤里加入罂粟壳可以为粉面“提味增香”,吴某某心思一动,想起家里就藏有一些罂粟壳,决定进行尝试。几天后,吴某某从超市买来高度白酒加入罂粟壳进行浸泡,再把白酒倒入粉面馆的辣鸡、大排臊子汤底里,销售给顾客食用。
2024年1月17日,公安民警对粉面馆进行检查,对部分臊子汤底罂粟检测呈阳性,吴某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吴某某销售辣鸡、大排粉面销售额3318元。检察机关以吴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还以吴某某违法行为危害食品安全,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经公告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罂粟壳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吴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的非食品原料,侵害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性,决定对被告人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销售相关的行业。同时吴某某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法院主持民事部分调解,检察机关同意,吴某某愿意赔偿惩罚性赔偿金200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在食物里加入罂粟壳调料真的能增香吗?谣言!千万不要信!不增香还伤身!
有研究者做过一个双盲实验,分别将罂粟壳和香果等按照高低剂量加入麻辣火锅、清水火锅中烧煮半小时以上,结果试验者并没吃出味道上的差异。同时持续吃掺入罂粟壳调料的食物一周可上瘾,长期食用会出现发冷、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肝脏、心脏也会受到一定伤害。千万不要信!千万不要试!不然坐牢又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