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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芦山镇探索“五四三”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作者:惠水县芦山镇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县芦山镇 发布时间:2024-06-17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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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芦山镇牢固树立“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鲜明导向,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五四三”调处工作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风险隐患高效处置,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
  
  “五级联动”统筹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实现“矛盾不上交”目标
  
  结合县委“五个处置绝不过夜”和“四情一日清”工作要求,强化基层治理力量统筹,同时着力在责任落实上下深功夫,明确“网格员(驻村干部)—村支书(第一书记)—挂村领导—分管领导(政法委员)—主要领导”五级干部调解责任:凡矛盾纠纷能由网格员(驻村干部)组织网格群众直接调解的,由网格员(驻村干部)负责组织调解,经网格调解不成的,由村支书或第一书记组织村级调解的,村级调解无果的,由挂村领导负责协调组织相关站办参与调解,仍调解不成功的,由分管领导(政法委员)负责组织调解,依然无法调解成功的,由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联合调解。通过层层压实压紧镇村干部调解责任,每日梳理“四情”精准分级“派单”,确保矛盾纠纷问题“事事有人调解、时时有人调解”。
  
  “四项建设”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服务不缺位”质效
  
  建好一个规范综治中心。建设打造规范化、实体化综治中心,将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案件庭审、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整合,把信访接待窗口、群众接待室、矛盾调解室、司法所、法官工作站、法庭、心理疏导室、法律咨询室等统一集中在同一大楼办公,由芦山镇综治中心统一调度,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法律咨询一站式服务、12345事项一站式分流转办督办,高效办理解决辖区群众矛盾纠纷和诉求问题。建强一支人民调解队伍。积极推进综治中心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推动综治中心“硬件阵地”向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软件功能”转换,结合“多网合一”工作体系,汇聚多元调解力量,建立起以网格员、村干部、小组长、联户长、离退休干部、乡贤寨老、老党员等人员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镇17个村(社区)共计推选人民调解员270名,其中,2000人以上的村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数不低于15名、2000人以下的村不低于10名。今年以来,调解案件总数117件,案件调解成功104件,稳控及正在调解处理13件。建立一个矛盾诉求“解纷日”。坚持以“推动矛盾诉求解决”为导向,转换思维认识,化被动为主动,认真践行县委“主动约访、主动服务、主动作为”要求,将每周四设立为疑难矛盾纠纷问题集中“调解日”,为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特别是婚恋纠纷和疑难矛盾纠纷提供“专门时间”、做好“专门服务”,确保群众难事既“有人管”又“有时间管”。今年以来,芦山镇已利用“解纷日”,主动约访,成功调解28起矛盾纠纷。建全一个便民服务网格。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推进“五网合一、强网兴村”建设,将全镇5934户23912人划分为52个网格管理。依托网格化兜底管理,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新路径,突出组织带动、书记带领、党员带头的“三带”作用发挥,构建“支部在网格、党员在身边、服务不缺位”组织体系,组织586名党员签订党员“六带头”践诺承诺书,组建19支以党员、干部、“两委员一代表”、乡贤、志愿者为成员的的志愿服务队,聚焦群众“安危冷暖”“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将服务全面覆盖至每一位群众,实现群众“说话有人听、遇事有人办、困难有人帮”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四项建设”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服务不缺位”质效
  
  底数一张表统筹管理。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源头盘点大排查、大起底,将十八类重点人员、十大重点场所及十大重点矛盾纳入一张表事项化、清单化、台账化统一管理,着力破解“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多表管理”问题,达到“手上一张表,心中底数清”目的。矛盾“两个级”统筹管理。依托一张表,根据一张表排查摸底汇总情况,精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问题类型和风险等级,分别建立镇村两个台账,实现分级管理,实现矛盾纠纷“减负”调解。属于简易纠纷和一般纠纷的矛盾纠纷及诉求问题,风险等级划分为绿色和蓝色,可由网格员、村支两委、包村领导组织调解处理的,纳入村级台账管理,属于疑难纠纷和重大纠纷的,风险等级划分为红色和黄色,需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组织调解的,纳入镇级台账管理。“四情”一日清统筹调度。建立“访情、警情、舆情、社情”统筹调度体系,将“四情”纳入一体化调度管理,由网格员、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包片干警、挂村领导每日按时反馈“四情”问题,综治中心每日负责汇总梳理、分类管理、精准“派单”、督促回销,确保“四情”每日及时盘清,办理高效快捷。今年以来,芦山镇“四情”共145起,其中已调处137起,8起稳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