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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了,走!我们一起去法庭处理!

作者:陆瑜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5 09: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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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您来评评理,今天我们双方都到了,您说应该怎么赔?”
  近日,甲良人民法庭法官陆瑜刚结束庭审走出法庭时,就看见法庭院坝里停了七八辆车,站了二十几个群众,这么大阵仗是怎么回事?
  
  经过详细了解,原来几天前白某驾驶的摩托车与莫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伤。荔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白某负全部责任,莫某不承担责任。后白某以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合理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便相约到法庭来协调,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现场查看了车辆损坏情况后,陆法官问道:“我看了,你们的车损坏也不是很严重,你去了解过没有,修车需要多少钱?”
 
  莫某:“我去4s店问过了,修车要18000元。”
  
  “那天交警来处理的时候,没有调监控就判我全责,我后来调取了附近监控,法官,虽然我是拐弯应该注意观察,但是你看对方车速那么快,我躲都躲不及,他应该也有责任的。”白某边说边播放监控视频画面。
  
  见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愈发激动,陆法官说道:“莫某你的车子损坏程度也不是很严重,如果双方各让一步,今天我就给你们调解处理了,白某讲的也有他的道理,而且他的摩托车也报废了,发生那么严重的事故,你们两边都没有人受伤,这已经是万幸了,大家都是附近的“彼侬”(布依语里是兄弟姊妹的意思),各让一步,今天我们就把事情处理了怎么样?”
  
  ……
  
  在法官一口流利的布依语的劝导下,双方逐渐放下了戒备,敞开心扉,说出各自的诉求。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感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而且还没花一分钱,这下我们两边都能安心外出务工了!”调解结束后,当事人激动地说道。
  
  法官陆瑜表示,群众发生纠纷能第一时间想到来法庭调解,体现出他们对法院的信任。甲良人民法庭辖甲良镇、小七孔镇,辖区内布依族人口占98%,自己作为土生土长的布依族姑娘,对当地的民风民俗更加了解,在调解的时候用布依语调解,可以和当地群众顺利沟通,同时更加有亲和力,更有利于纠纷化解。
  
  矛盾纠纷不可避免,但在化解方式上做加法,定能给矛盾纠纷做减法,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人民法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缩影。下一步,甲良人民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切实将多元调解贯穿案件化解全流程,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