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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司法局“三曲合奏” 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蒙忠贵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7: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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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荔波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立足实际,围绕政治建设、党建引领、创新改进作风“三曲合奏”,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荔波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荣获省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组织先进集体”;玉屏司法所荣获省司法厅评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县司法局荣获县委、县政府评为“2020—202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称号;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100%,位列全省、全州第一。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谱好“引领曲”。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和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政绩观等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交流,做细做实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2攷,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50余次。二是模范机关建设不断深化。持续巩固提升“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四强四铁”教育(即“强党性、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着力打造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法纪,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的司法行政铁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现“四有四化四提升”。三是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荔波县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荔波县司法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荔波县司法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共荔波县司法局党组关于推行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制度》等27个制度文件,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深化酒驾醉驾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制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法纪意识。2023年以来,共开展工作谈话、集中谈话、提醒约谈等100余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四是干部队伍建设坚强有力。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中共荔波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师傅带徒弟”“老带新”实施方案》《荔波县司法局干部上讲台工作方案》《荔波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工作方案》《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等,全面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动手能写、开口能讲和驾驭处理协调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以学习促工作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整体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支学习型、服务型、专业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15场次。
 
  二、坚持党建引领亮底色,奏响“发展曲”。一是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2023年以来,常务会专题学法18次,开展法治讲座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专题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8次。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规定”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知识测试6次,培训人数3000余人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4次,开展督查工作4次。三是扎实推进“两降一升”工作。强化源头管控,落实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好行政行为“出口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败诉率、行政机关纠错率“一清两包三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两提两核一直达”要求,健全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机制,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有力有效推进“两降一升”工作。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坚持创新改进工作作风,吹响“服务曲”。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法》,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协作配合。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实现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持续组织全县律师与8所中学完成“五心”法律援助志愿维权岗、巾帼志愿维权岗、互联网+法律服务站的法律服务活动,免费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案件回访和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2023年以来,共受理案件数为180件,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发放补贴10.78万元,为群众免除律师代理费约80万元。二是强化公证便民服务工作。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军人、精准扶贫户等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为小额继承公证、精准扶贫户公证减免公证费。2023年,共计办理各类民事公证139件,开展公证法律宣传6次,公证收费10万余元,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定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对县域辖区内的重大矛盾纠纷、疑难案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集体会商、专项会诊,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各类重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5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2件,调解成功982件,调解成功率98%。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细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协调、参加民法典、法律援助、安全生产、贵南高铁沿线铁路护路联防专项宣传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80余次,受教育群众50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