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荔波 > 正文

“直到法官联系我,我才知道他想和我离婚。”

作者:陆丽娟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2 17:49:50

字体:T大 T小


  4月9日,荔波县人民法院茂兰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原本矛盾重重的夫妻俩冰释前嫌、重修旧好,促成了“夫妻双双把家还”的和谐画面,彰显了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温度。
 
  姚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07年4月14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两个孩子,现均未成年。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来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双方商量由妻子杨某到县城务工补给家用,丈夫姚某在老家带孩子以及种庄稼。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经常回家,也给生活费,但近几年她逢年过节也不回家,生活费也不给了。”
 
  长期矛盾累积之下,丈夫姚某认为妻子杨某变心,失去了和杨某共同生活的信心,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初步了解双方的想法。凭借家事调解经验,法官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有一定感情基础,并且现在孩子尚未成年,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于是,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
  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为切入口,从双方婚姻基础、孩子的教育成长、对家庭的责任感等多个方面进行调解,并强调夫妻相识、相守十余年实属不易,双方应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和家庭。
 
  这时,丈夫姚某说道:“我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想通过法院帮助联系杨某,能和她好好沟通,也希望杨某在外务工补贴家用的同时,逢年过节常回家看看,陪陪孩子……”
 
  “我不同意离婚,我只是在外面打工,直到法官联系我,我才知道他起诉离婚,今天通过法官的说理,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以后我尽量在离家近的地方找事情做,经常回家陪伴丈夫和照顾孩子,也会给足生活费。”妻子杨某则表示。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向双方释明,孩子即将踏入社会,为人父母要做好表率、相互包容扶持,共同用心经营家庭,当好孩子榜样。经过法官的反复疏导,夫妻双方回忆起这些年的一幕幕珍贵瞬间,均表示今后对生活琐事会好好沟通,共同抚养孩子成长,经营好家庭。
 
  近年来,茂兰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以柔性司法打开心结、修复关系、治愈情感、维护稳定的家事审判工作模式,尽最大努力挽救有希望和好的家庭,实现婚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下一步,茂兰人民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贯彻“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