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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司法局“三举措”提升重点人群回归社会能力

作者:蒙忠贵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7: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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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荔波县司法局聚焦“管理服务、心理疏导、教育帮扶”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等人群的法律素质教育、道德教育,提升回归社会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监督管控与优质服务协同联动。紧盯重要时段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每日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分级安全稳定风险研判制度。紧扣重要节点监管主责,全面提升监管频率。紧抓重要环节监督管理,突出分级管理、分类教育等重点环节,依法执行训诫、警告等措施。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报备制度,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回访等活动,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等人群的基本情况,严防脱管、漏管等现象。今年来,共开展走访、回访420人次。
 
  二是心理疏导与网络监管筑牢防线。成立了“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使他们重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回归社会的人员,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关注心理变化。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依托手机定位、微信抽查的方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等人群手机定位畅通,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群,重点向他们发放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及相关警示信息,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等人群的思想动态,将可能发生重新犯罪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设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1个,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工作联系群7个。今年来,开展心理咨询161人次,
 
  三是学习教育与帮扶济困同向发力。加强就业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协调、合理安排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强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打造荔波“净心园”基地,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净心园”基地和革命烈士陵园等地开展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同时对困难对象适时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舒缓心中的压力,净化心灵,传递社会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修复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今年来,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660人次,开展学习教育6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