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荔波县司法局注重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制度化、效能化,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注重专业化,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每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人、专职、专责。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在矛盾纠纷易发生的医疗、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争议、旅游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截止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121个,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21名,兼职调解员504名,“一村一法律顾问”100名,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
注重制度化,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结合实际,先后制定《荔波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奖补考评办法》《荔波县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按照经费保障、补贴发放、人员配备、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将人民调解奖补经费保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调解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简化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合规使用。2023年,发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以奖代补”资金15.7万元。
注重效能化,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加强与网格员、村组干部、派出所、综治中心等群防群治力量和基层综治维稳单位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做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办事找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成效,讲好新时代人民调解故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23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27件,调解成功1595件,调解成功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