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荔波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荔波县司法局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途径、多层次保障游客矛盾纠纷解决选择权。
组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挑选干部、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骨干,组成一支43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参与旅游法律咨询、旅游纠纷协调处理、旅游法治宣传等工作。以“法律服务助旅游,法治建设护发展”为宣传工作主题,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营造的良好法治环境。以不断加强荔波旅游服务市场正规、合法、有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为目标,为打造荔波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法治护航。今年来,开展旅游法治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游客“游”法可依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游客群众实际需要,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同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易地扶贫安置区安装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机,游客在线上可以直接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法律服务,为游客提供触手可及的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0个。荔波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县配备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机108台,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100余人次。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游客矛盾纠纷解决选择权
建立荔波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吸收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确定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对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设法律援助、公证、劳动监察等8个便民服务窗口,形成“一个大门进来,一个窗口接待,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旅游矛盾纠纷化解,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调解资源,统一规范调解组织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旅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来,参与协调化解涉旅纠纷5件,调解成功5件,调解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