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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没有比穷更可怕的事情……”

作者: 编辑: 来源:龙里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5 09: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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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王某荣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提供其名下贵阳银行账户,接收网络犯罪资金50,000元。同日,被告人王某荣明知该笔资金是犯罪所得,仍持该卡到贵阳银行金城支行柜台取现4,900元,到贵阳银行万江支行柜台取现45,000元交给他人。被告人王某荣非法获利2,000元。
 
  王某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问到为什么明知对方的资金是违法所得仍旧坚持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和取现帮助时,王某荣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因为我缺钱用,我觉得没有比穷更可怕的事情!”
 
  2024年3月13日,该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在龙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荣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王某荣在最后陈述阶段,忏悔到:“我知道错了,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和我的女儿、妻子团聚。”
 
  经一审审理,被告人王某荣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王某荣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王某荣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