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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种植罂粟 不刑但“行“

作者:游丽娟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7 14: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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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本想种植罂粟给牛马治病,却触犯了法律,我愿意接受处罚,也很后悔,以后再也不种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在不起诉宣告现场,耄耋之年的罗某某在不起诉决定书上按下红手印。
 
  经查,2023年12月的一天,84岁的罗某某明知罂粟不能种植,但听说罂粟可用来医治牛马,便在集市上购买5包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家菜地里。2024年3月6日,民警在开展踏查工作中发现罗某某种植的植物为罂粟,经现场清点共615株。公安机关将其所有罂粟全部铲除,罗某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罗某某家中搞养殖,种植罂粟的目的是为了给家中养殖的牛马治病,无贩卖的故意,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作案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拟对罗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2024年3月29日,龙里县检察院将罗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案的公开听证会搬到龙里县湾滩河镇六广村村委会。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全面阐述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并对罗某某进行教育和训诫。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均同意检察机关对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种植罂粟,无论种植多少都是违法的,希望大家能够消除‘食用罂粟治病’‘罂粟壳调味’‘种植几株不违法’等错误认知,做学法、懂法、守法、遵法的公民。”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向村民们发放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命案防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并进行详细讲解,以更加接地气、贴民心的方式将法律送到群众身边。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在对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后,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罗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坚持惩罚与教育并举,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