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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通话三分钟,在校学生获刑三年

作者: 编辑:夏鸿艳 来源:平塘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4-12 14: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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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两分钟,通话一小时”,这个广告语大家应该都不陌生,那你有听过“通话三分钟,获刑三年”吗?
 
      近日,由平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电信诈骗案被平塘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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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小明(化名)系某校在校学生,放暑假时从朋友处得知帮助拨打诈骗电话可以轻松赚钱的情况,其朋友告知小明(化名),电话打满一个小时可以赚180元,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赚钱的诱惑下,小明(化名)提供自己的电话卡帮助拨打诈骗电话2小时,致使两名受害人受骗17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小明(化名)拨打的这两名受害人通话时间都是3分钟左右,但就因为这两个3分钟,最终小明(化名)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当前,诈骗分子已将“黑手”伸向校园,不少没有社会经历的学生被诈骗分子“盯上”,检察官再次喊话那些涉世未深、法治意识淡薄的青少年,切莫轻信“打电话能赚钱”“暑假轻轻松松挣钱”等诸如此类的网络广告。暑假寻找兼职或正式工作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而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同时,也不要轻信所谓“朋友”介绍的轻松赚钱的“工作”,如果发现有人正在从事类似“工作”,必要时请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