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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了!盗窃歇业商铺电线“变卖”

作者: 编辑:夏鸿艳 来源:平塘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4-19 1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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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认为,已经歇业的商铺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殊不知未上锁的停业商铺容易被小偷“盯上”,其中最受“青睐”的是粗细不同、颜色各异的各种电线,所以就算歇业了,对商铺上的财物也应当妥善保管。
 
  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一起盗窃歇业商铺铜芯电线的犯罪嫌疑人池某某批准逮捕。
 
  据悉,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池某某窜至平塘县金盆街道水韵陶都商业街时,发现该商业街多数歇业后闲置的商铺未上锁,遂产生了盗取商铺内铜芯电线当废品卖获利的想法,后其盗取商铺内铜芯电线拿到都匀市某废品回收站销赃。同年2月份,池某某又两次在该商业街盗取商铺内铜芯电线卖至都匀市某废品回收站。同年3月9日,池某某又到商铺盗窃时被物业发现并报警后被现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窃铜芯电线价值4900余元,池某某从中获利1500余元。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平塘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池某某批准逮捕,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不义之财要不得,投机取现行不通,切莫心存侥幸,被一时的利益所诱惑,以身试法,得不偿失。同时,也提醒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得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否则,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如发现有销赃人员,应立即报警。
 
  法条速递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