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塘县公安局金盆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县城某路段与人发生肢体冲突。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石某骑车出行途经某路段时,被肖某车辆追尾。按理说,事故不大,应该记录现场、及时报警、进行理赔,但双方却你一言,我一语,话语越说越激烈,嗓门越说越高。当石某对肖某说出“会不会开车!”这句话,引起肖某强烈不满,遂与石某发生肢体冲突。
了解情况后,民警联系交警大队说明情况,交警大队民警确认事情经过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肖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肖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肖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相互忍让一点,冷静一点,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风波,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否则将会为此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