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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子遭前夫诋毁,三都法院这样做→

作者:王希煜 编辑:莫尔婷 来源:三都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27 10: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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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都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哪样名誉权?咋个侵犯她?我又没有动手打她,犯什么法?”男方在家事调解室里对着调解员发泄不满 。
 
      “你先冷静点,不要老是红着脸争来争去,你们又还有娃娃,要给娃娃营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才对嘛。”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民法典》向男方讲解什么是名誉权,以情导“情”,以“法”为依据,耐心地释法说理。

调解现场
         案件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10月协议离婚,约定由女方抚养孩子。离婚后,男方因爱生恨,通过各种方式向双方的亲人、朋友、同事等四处散播谣言诋毁女方。后来,女方要求男方写下保证书,不再做出上述行为,但保证书并没有起到约束作用,男方的诋毁、骚扰没有停止过。直到某天凌晨,男方酒后到女方家门口不断进行言语攻击,并不时敲砸大门,给女方和孩子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诉至法院,想讨要一个“说法”,要求男方停止名誉侵害并赔礼道歉。
 
        经过耐心疏导,男方从“打人犯法,骂人不犯法”的强硬态度,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女方及孩子造成伤害,同意停止不当行为,并当场向女方道歉。女方讨要一个“说法”的心结也解开了,表示念在孩子情面和昔日情分上,决定撤诉,不再追究。至此,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