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何某某严格按照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向装修工人韦某某支付劳务费8000元,一起历经一审、执行完毕、再审到执行回转的纠纷画上句号。
某装修公司老板杨某某到三都县开展装修业务,雇何某某拓展公司业务,结果,老板杨某某在收取业主的装修费后,卷款跑路,导致拖欠业主款项和工人工资。装修工人韦某某为讨要工钱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业主韦某某(女)、装修公司人员何某某一同作为被告诉请支付劳务费,一审判决业主韦某某(女)向装修工人韦某某支付劳务费8000元。判决生效后经执行,业主韦某某(女)向装修工人韦某某履行支付案款8000元。
后业主韦某某(女)不服,向三都县法院申请再审。启动再审程序审理后,改判由装修公司人员何某某向装修工人韦某某支付劳务费。业主韦某某(女)依据再审生效判决向三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装修工人韦某某退回劳务费8000元,导致该案出现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程序启动后,在执行干警的穷追不舍下,终于找到了装修公司人员何某某下落,经耐心释法说理后,装修公司人员何某某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向装修工人韦某某支付劳务费8000元,装修工人韦某某依法向业主韦某某(女)退回劳务费8000元。至此,这起执行回转案件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