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三都县公安局接到县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车辆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洪辉获悉线索后,当即带领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现场调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范某、邱某在无烟草准运证的情况下,驾驶小货车欲从遵义桐梓县运输烟草专卖品至广西贺州市。
办案民警当即围绕货物来源、车辆轨迹、货物流向等开展研判分析,发现龚某、侯某、吴某等三人具有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重大作案嫌疑。在充分掌握嫌疑人活动规律及其涉案金额和犯罪证据后,办案民警经过缜密布控,先后奔赴省内外将龚某、侯某、吴某相继抓获,并查获初烤烟叶约10吨。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网络结识到龚某,并了解其所在乡镇以种植烤烟为主业后,便专程赶到龚某所在地找到龚某购买烟叶,意图通过倒卖烟叶获取利润。在利益驱动下二人一拍即合,商定由龚某向烟农收购初烤烟叶,然后倒卖给吴某。
收购完成后,为防止被烟草部门查获,吴某便在网络平台找到范某、邱某,以高价雇佣二人驾驶货车帮助其运输至龚某指定收货点,后范某、邱某驾驶车辆至夏蓉高速排洞服务区内被三都水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查获。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