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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一男子“凭实力”七进宫!

作者:王希煜 编辑:莫尔婷 来源:三都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26 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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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男子王某,生活的苦吃不了一点,把盗窃当成主业,18年间盗窃7次,累计获刑55个月。
  2024年4月,被告人王某在三都县三合街道某路段,盗窃被害人潘某一条黄金吊坠,转卖获利443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物并退还被害人。经鉴定,王某盗窃的黄金吊坠价值4907元。
 
  据悉,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就因盗窃先后入狱7次,考虑到被告人有多次犯罪前科,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到案后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上,三都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违法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