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都县周覃镇的吴某前来三都县司法局周覃司法所诉说其遭遇。就在今年8月9日,吴某等6人应本县中和镇包工头潘某之邀,前往青海省从事枸杞采摘工作。然而,事与愿违,他们在工作几日后,因觉得青海枸杞采摘难度较大,便向潘某表明不再继续工作而离开工地。由于潘某剩余1800元工资未结清,在吴某等人返回老家后,多次尝试联系对方索要工资,甚至上门讨薪,但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吴某等人无奈之下找到当地司法所反映情况。
周覃司法所接到吴某诉求后,深刻认识到这一事件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于是,迅速与欠薪人潘某户籍地的中和司法所取得联系,两所秉持着为民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责任感,共同商议解决方案。随即,两所的调解员们以高效的行动力展开调查工作,深入细致地梳理纠纷的前因后果,并积极主动地与欠薪方潘某进行沟通交流。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行事,耐心、公正地听取农民工一方的诉求及欠薪方的观点。他们向潘某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潘某在这一事件中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时,教育双方今后要诚实守信,不论是用工还是就业都要主动与对方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好自身的义务。经过数小时紧张而有序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两地司法所的严格监督之下,潘某当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两所通过协同合作,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周覃司法所将不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为农民工权益保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