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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3332”工作法 助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作者:杨晓慧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1-08 14: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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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反映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晴雨表。长期以来,瓮安县始终坚持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下功夫、出实招,巧用“3332”(三排、三研、三调、两宣)工作法最大限度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种渠道排查,及时发现苗头线索
 
  一是线上平台全面“排”。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综治平台等线上平台收集线索功能,第一时间受理、转办、跟踪、反馈群众诉求,源头掌握各类纠纷隐患线索。二是职能部门日常“排”。民政、法院、公安、妇联等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苗头线索,属于职能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性纠纷直接处置,超出职能职责的及时推送至县综治中心。三是基层力量源头“排”。立足“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建引领“1+3”等基层治理机制,组织村居“两委”、联户长、网格员等各类群防群治力量,深入村(社区)开展排查走访,了解收集群众诉求,及时将矛盾吸附在当地,排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纠纷14030起,源头化解12260起,源头化解率87.3%。
 
  三个层级研判,精准评估风险等级
 
  一是村级组织初次“研”。105个村(社区)日常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由其基层“五人治理小组”(即包保社区领导、社区党(委)总支书记、平安综治联络员、便民服务联络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络员)适时开展初次分析研判,评估其风险等级,经2次以上调解不成功的上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二是乡级召集联合“研”。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收到各村(社区)上报或直接受理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召集各相关职能单位进行二次分析研判,超出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至县综治中心。三是县级汇总精准“研”。县综治中心对所有汇总的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范围等实际情况,精准研判预警矛盾风险后,或分流指派或整合引导县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及各村(社区)开展调处,积极构建全县解纷“一盘棋”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县乡村三级共开展分析研判4000余场次,有效防范“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三方力量调解,高效化解各类纠纷
 
  一是整合专业力量“调”。建立“13358”诉源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指挥棒”作用,整合“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治调委”“诉调委”“消调委”“婚调委”“金调委”八大行业专业调解力量,积极协助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政职能部门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二是探索行政诉前“调”。推出“安家和”离婚纠纷多元解纷品牌,试行离婚冷静期内开展诉前委派调解,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真正将一部分离婚纠纷化解在诉前、消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依靠百姓智慧“调”。依托网格化管理,通过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联户群众、老党员、退休干部等基层力量开展“邻里劝导”、“七老调解”,用百姓的智慧化解百姓的矛盾,形成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3160起,化解率93.8%。
 
  两种方式宣传,提升全民守法意识
 
  一是开展线下对面“宣”。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放群众”大走访、“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定期组织工作队深入群众家中、街道商铺、企事业单位、学校,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讲、现场以案释法等形式,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二是融合线上指尖“宣”。依托“平安瓮安”“瓮安政法”微信公众号、“瓮安公安”官方抖音号、社区村寨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向群众推送法律常识、发布矛盾纠纷调处典型案例以及命案防控宣传短视频,引导群众选择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2023年以来,共组织法律宣传活动17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宣传短视频20余个,覆盖人群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