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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的不仅是10多万被骗资金,赢得更多的还有民心

作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2-20 09: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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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节后第一天,群众陈某将一面印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雷霆出击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送到瓮安县公安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以感谢民警不辞辛劳为其追回被骗的资金10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15日10时许,陈某某来到新型犯罪侦查大队报案:12月14日15时其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是都匀市公安局的民警,称陈某某涉嫌洗钱案,然后相互加抖音号,并要求陈某某下载一个叫“影豹共享”视频进行视频会议处理洗钱的问题,后对方以解处其涉嫌洗钱案为由实施诈骗,诈骗受害人陈某某人民币10万余元。
 
  接警后,瓮安县公安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快速研判精准出击,成功帮助陈某某追回被骗资金102584元并发还给受害人陈某某,避免了其财产损失。
 
  “这么多钱,我真的没想到还能追得回来,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陈某某激动地向民警表达谢意。民警也借此机会对其进行反诈宣传,提醒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提高反诈安全防范意识,谨防被骗。
 
  破案与追赃同步,打击与挽损并重。自2023年9月瓮安县公安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以来,该队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平安贵州冬季行动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比破案更能赢得民心的就是追赃挽损”工作理念,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创新打法,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影响人民群众侵财类民生案件的突出犯罪,快侦快破的同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截止目前,已成功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打掉诈骗及关联犯罪团伙9个,诈骗窝点3个,抓获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120余人。
 
  瓮安公安提醒
 
  一:公检法不会采用电话、短信等形式办案,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二:警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点对点发布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
 
  三: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
 
  四:下载安装并正确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能有效拦截诈骗电话,对涉诈APP进行风险自查,对对方身份进行身份验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