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的和谐关乎着居民基本的生活。近日,瓮安法院玉山法庭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权通行纠纷案件。
喻某与王某系同村村民,双方的田地在同一片区域,喻某靠山的田地被王某田地环绕包围,其中有一条农耕小道横穿王某的田地延伸到上山主干路。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王某在农耕小道上种植作物,阻碍喻某通行。喻某以相邻权受到侵犯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玉山法庭根据案情开展诉前调解,法官尚月积极与镇、村两级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具体细节,并实地走访勘验现场。在找准双方核心矛盾后,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王某同意让出部分土地,恢复喻某通行道路。目前,该道路已施工完毕,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下一步,玉山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实践诉源治理,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