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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开在校园里的特别庭审—瓮安县检察院将庭审搬进校园 教育学生自觉远离犯罪

作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7-03 1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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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画好“检察+学校”合作共育“同心圆”。7月2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瓮安县人民法院在瓮安县实验学校开展了庭审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为学校2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庄严、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让学生“沉浸式”了解刑事审判活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正义和威严。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我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感到愧疚和懊悔……”“我自愿认罪认罚……”法庭上,被告人如实供述。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将犯罪事实和犯罪过程逐一呈现。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过程气氛严肃紧张,坐在旁听席的师生们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深刻思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公正严谨,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庭审结束后,瓮安县检察院就本案作以案释法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让现场学生对盗窃罪及关联犯罪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检察官还结合当下热点,阐述了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重点介绍了“问原因、想后果”“习惯好、品德优”等有效预防犯罪的策略,希望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自我防范,远离违法犯罪。
 
  一名旁听庭审的学生说:“这是我第一次旁听庭审,刻骨铭心!这比以往的法治课堂更加真实生动,让我受到强烈震撼。”这堂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堂”,受到实验学校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学生们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令人印象深刻、受益匪浅,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通过真实案例以案普法,有效激发了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推进了法治校园建设。下一步,瓮安县检察院将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各方力量,多举措、多方式、多平台做实做深送法进校园活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