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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系列盗窃案,抓获三名盗窃犯罪嫌疑人

作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9-20 10: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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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季行动中,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严格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紧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9月10日至12日,刑侦大队在夏季行动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先后抓获三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8月11日,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曾某某报警称:瓮安县雍阳办事处某工地被盗价值2万余元的电缆线。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勘验。由于案发时间在夜晚,现场并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
 
  随后,刑侦大队调整侦查方向,组织警力对案发现场反复进行勘察,通过视频监控对当晚案发现场的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在周边开展走访调查,会同情指中心等部门对警情进行再次分析研判,梳理作案时间、地点、手段、车辆等关键信息,最终锁定了四名贵阳开阳籍嫌疑男子。
 
  9月9日,刑侦大队经工作掌握了嫌疑人的踪迹,立即组织办案民警会同情指中心视频侦查科民警前往开展抓捕工作,于9月10日凌晨在开阳县城一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顺、杨某国成功抓获。9月12日早上,另一组办案民警又在大方县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在大方县城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抓获。
 
  经查,2024年8月7日下午,杨某国伙同杨某顺、宿某某、蒋某某驾驶车辆从贵阳市开阳县出发到达瓮安县银盏镇进行踩点,准备实施盗窃行为。8月8日21时许,四名犯罪嫌疑人驾车到达瓮安县银盏镇某工地内,由宿某某负责用老虎钳夹断电缆线,杨某顺、杨某国、蒋某某负责将盗窃的电缆线搬运至车内,然后离开现场。之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将盗窃所得的电缆线转运至贵阳市开阳县,再由杨某顺负责驾车将盗窃所得的赃物(电缆线)运往贵阳销赃,共获利9800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顺、杨某国、蒋某某如实交代了在瓮安县及外地实施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顺、杨某国、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瓮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对在逃人员宿某某的抓捕及案件深挖工作正在紧密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