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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公安: 违停整治不松懈 规范停车不“添堵”

作者: 编辑:王喜喜 来源:长顺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4: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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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努力打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长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让文明停车更到“位”,让群众出行更安心、更舒心。
 
  行动中,执勤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优化警力部署,强化路面管控,逐步扩大整治范围,以点带面,向周边街道、背街小巷辐射。对停车不入位、双排、多排停车、黄色网状线、人行横道停车、逆向停车等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常态化严管严查,对驾驶人在现场的,进行口头劝告并引导驾驶人文明规范停车;对拒不听从劝阻及驾驶人不在现场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停车辆,依法拍照取证并采取拖移措施,做到“还道于行,还路于民”。
  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治理违章违停车辆600余台次,宣传教育150余人次。下一步,长顺县公安局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增加巡逻频次、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长顺公安提示您:
  
  01
  
  禁停标志不能停
  
  在道路上设置的禁停标志,如果是一个红圈内蓝底红叉的图案,则表示该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如果是一个红圈内一道斜杠的图案,则表示该路段禁止机动车长时停放,但可以临时停放,通常这个标志会设立在学校、医院等附近。
  02
  
  非机动车道不能停
  
  有些驾驶人随意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认为非机动车和行人体积小、速度慢,可以绕过自己的车辆,没有影响到其通行,实际这是对非机动车、行人路权的侵犯。
  03
  
  不入位不能停
  
  车位是规划整齐的用来专门停车的位置。但是有些驾驶人经常停歪或压线,有时一不小心就占了两个车位。如果刚巧有车主经过,看到这个车位,却发现被旁边的车挤占了,位置根本不够停。即使停车,进去也开不了车门,这显然是一种侵占停车资源的不道德行为。
  04
  
  斑马线不能停
  
  斑马线是社会赋予行人通过路口的特权,机动车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压占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更何况将车停在斑马线上,压住生命线,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05
  
  消防通道不能停
  
  还有一些“隐形的禁停标志”,也是需要注意的。例如有人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处被交警处罚,则认为车辆所停之处无禁停标志,也无禁停标线,交警处罚没有依据。其实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距离路口50米之内、公交站台、加油站、消防设施前后30米之内均禁止停车。
  06
  
  人行道、盲道不能停
  
  城市道路中,大部分路段的人行道本身比较窄,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目前有限的道路面积,影响行人的通行效率,特别是机动车停放以后根本无法再供行人正常通行。被逼无奈的行人只能借非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道通行,这不仅对城市的交通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也对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影响。而盲道是为了保障盲人安全出行、降低障碍物的干扰而专门设置的特殊道路。它是帮助盲人正常行走的一双明亮眼睛。占用盲道停车是方便了自己,却给盲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一旦道路发生变化或者盲道增加障碍物,很可能造成他们迷路或撞到障碍物受伤。
  07
  
  路口不能停
  
  车辆在路口停放严重阻碍他人车辆通行。如果把车停在十字路口或是丁字路口的话,很可能造成他人转弯的空间不足,从而造成刮擦事故。特别容易使右转弯车辆驾驶人的视线被挡住,看不到有人过马路,行人也看不到车辆右转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08
  
  逆向不能停
  
  一些驾驶人在路内泊位停放或道路临时停车时,不按道路行驶方向停车,势必因逆向行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倒车出来时又要经过调头或二次逆行的过程,再次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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