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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小标的,护航大民生——独山法院集中发放民工工资35余万元

作者:石金竹 编辑: 来源:独山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5-08-27 0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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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感谢法院了,为我们讨回工资!”。近日,独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27名民工发放工资35余万元。充分彰显了独山法院在执行中,始终秉承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体现了在全面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申请人孟某某等27人被湖南某劳务公司雇佣到贵南高铁某工程项目部做工,工程结束后双方对劳务工资进行结算,因湖南某劳务公司暂无能力支付,经独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后湖南某劳务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责任,申请人孟某某等27人于2025年2月向独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向湖南某劳务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依法对湖南某劳务公司采取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在法律的有力震慑下,湖南某劳务公司主动向法院联系,请求给予其公司账户一个月解冻期限,以便确保公司正常运转,才能更好的筹集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考虑到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多方面原因,案件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执行和解协议,暂时解除对湖南某劳务公司的强制措施。2025年7月独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将湖南某公司尚欠工资扣划至本案“一案一账户”,因执行申请人文化程度较低,难以提供准确的收款银行账户,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独山法院遂即进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通过现金方式将劳务工资发放到27名民工手中。
 
  近年来,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受损。独山法院在办理涉企业执行案件中,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秉持“保障生产、善意执行”的原则,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工作模式,为企业换取时间和空间,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竭泽而渔”,让企业更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上,实现创收,进而能够按时足额履行偿还欠款,充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下一步,独山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常态化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心,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畅通绿色通道,对于涉民生、涉小微企业等特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做好能动履职、用好文明执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不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