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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化审查与人性化举措并重,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作者:钟建坤 编辑:王倩 来源: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9-16 0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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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防止“纸面服刑”,杜绝暂予监外执行成为逃避刑罚的“挡箭牌”。近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将实质化审查与人性化举措相结合,办理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即将消失后的收监执行案件,确保刑法执行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维护了法律权威。
  解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其处于怀孕期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决定解某暂予监外执行,矫正期限自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止。
  
  为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即将消失后的收监执行工作依法、准确、及时开展,防止出现脱管漏管,我院立即启动实质化办案模式:
  
  聚焦情况核实,开展实地走访调查。 检察人员未局限于书面审查,而是主动深入解某家中及其所在的司法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面对面与解某及其家属交谈,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周边邻居了解情况,准确地掌握其哺乳期即将结束的情况,并全面了解其家庭结构、子女抚养问题、经济状况及近期表现等详细情况。
  
  聚焦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审查监督。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机构提请的收监执行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文书齐全。 同时在查明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即将消失后,且刑期未执行完毕,我院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督促其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聚焦矛盾化解,体现人文关怀。 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检察人员对解某及其家属进行法律宣传和情绪疏导,阐明收监执行的法律规定和必要性,缓解其对收监执行的对抗情绪,促使其认罪服法、配合执行,有效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风险。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实质化审查与人性化举措相结合,不仅确保了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也展现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力度与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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