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诠释,昌明人民法庭在将心比心中力求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实质解纷的目的。2025年3月7日,贵定县人民法院昌明人民法庭发挥“调执一体化”机制作用,成功调解并督促被告当庭履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竭力让主动履行成为常态。
2020年被告蒋某上班的工厂受疫情影响暂停运营,蒋某失业后经济困难加上家中变故只得向某银行贷款三万余元,后陆续归还部分借款,现仍剩余一万七千余元未能按时归还。
原告某银行提起诉讼,法庭开庭审理了解情况后,到被告家中走访,被告蒋某家徒四壁,上需赡养年迈的父母,下有两个子女要抚养,现在外务工。对于该案,蒋某表示,对所欠账款一定会还,并表示将向工厂预支工资进行偿还。法庭将走访情况及被告想法转达给原告,晓知以情、动之以理,原告当即表示,若蒋某预支工资一次性归还,将为其减免七千元利息,被告得知后万分感激,希望法庭给其三天时间进行筹款。
三天后,法庭组织进行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被告蒋某当庭履行全部款项,原告也兑现为其减免七千元利息的承诺。该案的处理既高效兑现了原告的合法诉求,又有效减轻了被告的负担,赢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在该案的化解中,法庭尽力促成原告收回贷款,又为生活窘迫的被告蒋某减轻负担,让其解困、松绑、再出发。在法律服务的道路上,我们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正义的守护者。无论案件是大是小,都应该将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角度,去感受他们的困境、难处,把“如我在诉”作为工作理念,把“群众认可”作为工作标准,用心办好群众关切的“民生案”,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