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定法院立案庭成功处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立案后委托调解机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2016年,原告杨某某为被告李某某提供劳务,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劳务报酬共计25000元至今,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贵定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予以登记立案,考虑到该案件事实相对清楚,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了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组织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拖欠劳务报酬的事实,但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而原告则坚持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否则不同意调解。针对双方的分歧,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被告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困难,建议原告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支付原告劳务报酬,首期款项于2025年5月20日支付5000,剩余款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
案件结果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至此,该起长达9年的劳务纠纷案件在立案后通过委托调解的方式得到快速解决,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贵定法院积极推进立案后委托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我院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立案与调解工作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立案后委托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审理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