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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执行解民忧 上门取款显温情

作者:贵定县法院 编辑:贵定县政法委 来源:贵定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5-04-27 17: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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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16日,贵定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采取人性化执行措施,主动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接收被执行人筹集的执行款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基本案情:原告彭某某与被告王某某、陈某某、闵某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经审理后法院判决三被告连带向原告彭某某支付各项经济损失2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因三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彭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三被执行人是连带责任,如案件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追偿权纠纷等衍生案件,既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也不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法官遂分别与被执行人联系,了解三人的履行能力和还款方案。陈某某与闵某某均表示希望能三人平均分摊履行义务并积极筹款。经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了解后发现其因突发疾病正在住院治疗,其表示经济困难,无法履行义务。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未放弃,经多方打听,三被执行人存在亲属关系且长期在一起从事劳务,通过多次耐心释法明理,陈某某、闵某某在按份的基础上,各自愿意多承担2000元款项。王某某也安排其家属筹借了6000元,将本案的全部款项筹集完毕。因王某某家属筹借的6000元为现金,其还需到医院照顾住院的王某某无法到法院办理缴款手续。为方便当事人,执行干警主动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收款。该案执行标的全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工作充分体现了“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一方面,法院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针对特殊困难当事人,采取灵活执行方式,让司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贵定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