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全面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8月14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贵定县人民法院联合贵定县人民检察院、贵定县林业局在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巡河中,贵定法院环保法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交谈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摆龙河湿地公园的物种多样性和生态重要价值,同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深刻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此游玩的旅客感慨道:“守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美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巡河结束后,贵定法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座谈会,邀请沿山镇石坂村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参加。与会人员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展开深入讨论,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并围绕摆龙河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案件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交换意见和建议。
贵定法院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力度,多维度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贵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