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关于查处赌博的案件
为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惠水公安深入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治安情况复杂地区深入排查,全方位依法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月15日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抓获涉赌人员8人。
2025年1月15日21时许,涟江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发现涟江街道嘉禾中央城某台球室内有人正在以打麻将的方式聚众赌博,发现此情况后,民警立即向值班所领导汇报,在所领导安排部署下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惠水县涟江街道嘉禾中央城某台球俱乐部内当场查处正在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孙某、谭某、杜某、向某、王某、魏某、杨某、李某。随后派出所民警将上述8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孙某等8人对参与赌博行为供认不讳、李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惠水公安将继续加强对辖区重点场所和治安隐患点的巡逻摸排力度,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这是一条关于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案件
2025年1月10日,惠水县公安局断杉派出所与交警三中队联合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经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肖某某驾驶的厢型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当事人肖某某既无运输许可证,也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对涉案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将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询问,嫌疑人肖某某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惠水公安于2025年1月16日将该违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下一步,惠水公安将继续加强巡逻防控,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也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筑牢安全防线。
这条是关于“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的
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保工作,有效消除夜间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1月16日晚,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整勤务,大队教导员王德鑫带队在城区内开展酒醉驾夜查集中行动,进一步强化夜间交通秩序管理,为2025年春运工作夯实基础。
行动期间,各中队在重点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针对春运客货运流量高位运行、假期群众聚餐饮酒增多、安全风险上升等趋势,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检查,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确保勤务覆盖到位,执法干预有效,通行秩序良好。
此次行动共查获饮酒驾驶2起,未戴头盔36起。春运期间,惠水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强对酒驾醉驾、超员载客、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净化交通秩序,为春运返乡保驾护航。
惠水公安提醒:
赌博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开设赌场,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些法律规定旨在打击赌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参与赌博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可能对个人的财务状况和家庭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请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烟花爆竹。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2、如果非法运输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酒后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戴好头盔,珍爱生命,规范行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根据该法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酒后驾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还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