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惠水 > 正文

这是偷上瘾了?三男子结伙盗窃钢模,法院判了!

作者:潘 蕾、王 姻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2-17 09:10:11

字体:T大 T小


 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被告人申某某、谭某某、金某某三人结伙盗窃钢模被判刑!案情具体过程一起来看看。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被告人申某某骑车收废旧物品时路过惠水某改扩建项目正在修建路段的沿线工地,见有大量钢模摆放在地上,便动了“歪心思”。于是他将此事告诉了被告人谭某某和金某某,三人“一拍即合”,决定晚上去看看是否有人看守,在确认无人看守后,三人就将钢模装上三轮车盗走并拉到废旧回收站进行变卖,三人分赃后就各自回家了。此后,“尝到甜头”的申某某不仅没有就此收手,反而变本加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喊上谭某某或金某某一起偷盗钢模,至此开始了他们的“盗窃之旅”。
 
  法院审理
  
  惠水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某、谭某某、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申某某、谭某某犯罪数额巨大,金某某犯罪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三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盗窃次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认罪认罚态度和悔罪表现以及三被告人均有犯罪前科又是多次盗窃。综上,判处三名被告人3年9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至5000元不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