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惠水 > 正文

惠水法院:依法保障权益,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作者:卫文莉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4-07 11:09:09

字体:T大 T小


     近年来,县域建筑行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涉及建筑企业的案子也不断增加,建设工程类案件是其中较为复杂的一部分,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甚至会涉及到影响本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情况,办案难度较大。惠水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考虑案件办理如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展现法院将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落实到案件办理、工作开展全过程各方面的鲜明本色。
  政治效果:强化政治意识,保障工作开展
  
  惠水法院在审理建工类案件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积极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注重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审理涉惠水县某公司案件时,因该公司知名度较高,开发相关楼盘较大,涉案情况容易引发相关社会关注和对我县营商环境、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惠水法院梳理相关案件情况,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并提出有效建议,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法律效果:依法合规调解,保障双方权益
  
  建工类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案情复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不仅需要依法公正裁判,还需要考虑案件办理的效果如何,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最终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充分考虑了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认真审查调解书的协议内容,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2024年,惠水法院共受理建设工程类纠纷167件,其中调解结案39件,在调解过程中,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加强对建工专业知识的学习了解,确保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社会效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在调解中确定以房屋抵债的形式解决被告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困难,并明确抵债房号清单及相应的办理程序,一方面缓解了企业的资金流转压力,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法院办理其他案件的优秀示范,为高效审理建工类案件提供经验做法。房开企业本就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调解力度,以调解方式妥善解决涉房开企业的案件,能够督促企业主动积极配合,化解矛盾纠纷,对建设本地区的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