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水法院联合惠水县第一高级中学及惠水县中等职业学校,组织16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沉浸式”与“法”撞了个满怀。
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是守护社会正义的盾牌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同学们现场“零距离”旁听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庭审。
“你砍伐树木是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没有办,我看到树子不多就没办,没想到挖倒后会有这么多树。”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某为发展果树种植,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挖机和工人在承包的林地上砍伐林木(马尾松、桦木)栽种果树,在施工过程中被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经鉴定,被滥伐林木涉及林地总面积68.0985亩,其砍伐的林木原木材积为260.5907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量为411.0263立方米。
惠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刚才大家旁听的是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林木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受法律保护,凡砍伐林木必须先办证、后采伐……”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及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详细剖析案情,深入讲解了滥伐林木罪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切不可贪图便利,为所欲为,触碰法律底线。
“如果被告人砍伐的是自己家门口的树木,这样的行为是犯罪吗?”“如果被告人最终没有能力履行罚金,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在庭审答疑环节,同学们的学法热情被点燃,纷纷提出自己对庭审案件的疑问和困惑,干警们一一为大家进行了解答。最后,法治副校长表达了对同学们的殷切希望,鼓励同学们学法明理、守法立身,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将自己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向父母家人普及,一起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