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断杉人民法庭的干警们,深入断杉镇八大村田间地头,用一场“家门口”的调解为和美乡村建设注入法治温度。这起因山羊买卖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法院干警们的努力下得到了妥善高效的化解。
2025年2月,原告丁某某在被告樊某某处购买山羊89只,并交付了相应定金,根据双方当时约定的价格与被告支付的货款金额,原告仅收到被告交付的75只山羊,尚差14只山羊未交付,两人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丁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樊某某退还相应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考虑到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处理不当容易引发较大的矛盾,且诉讼既耗时耗力,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要想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承办法官主动出击,为不耽误群众春耕农忙,把调解现场搬到家门口,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下来商量,就地化解双方矛盾。
不误农时解民忧
调解伊始,双方见面就发生争吵,相互指责,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有序表达诉求。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缓和,达成一致,樊某某当场向丁某交付剩余14只山羊,二人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帮助交付山羊
断杉人民法庭干警扎根基层,深知涉及农业生产的问题是农民的根,围绕农业生产的纠纷虽涉案标的不大,却关乎农民生计大事,妥善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关系到乡村邻里之间的和睦氛围。此次圆满将这起山羊买卖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可,真正地将司法的温度传递到田间地头、传递到老百姓心中,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惠水县人民法院断杉人民法庭干警们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求真务实的良好工作作风。
上门送达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一直以来,惠水县人民法院断杉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巡回立案、上门送达、就地执行,断杉人民法庭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把矛盾化解在田坎边,化解在家门口,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