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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纽扣·惠法亮青春】敲响青春警钟,护航未来成长,这堂“法治课”比任何说教都震撼!

作者:潘蕾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4-18 10: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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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咚!现在开庭。”“请执勤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开始了。
  
  4月16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惠水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盗窃罪一案,100余名师生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现场学法。
  
  多次盗窃 最终被抓获
  
  2024年7月,被告人王某某邀约被告人杨某某先后4次到惠水县岗度镇某烟花爆竹厂内盗窃包装箱、铝合金门窗、铜芯电线,销赃后被告人王某某共分得赃款11916元,杨某某分得赃款2716元。后被告人王某某一人再次来到该厂盗窃厂内塑料箍条现场被公安局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包装箱、铜芯电线、铝合金价值43949元。
  
  据调查,7月1日下午,两被告人到贵定县盘江镇某加油站旁盗窃尚未交付使用的安置房卫生间及阳台处安装好的铝合金门窗,销赃后被告人王某某共分得赃款304元,杨某某分得赃款310元。经鉴定,被盗铝合金门窗价值人民币8600元。
  
  当庭宣判 接受正义裁决
  
  法院经审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分赃情况及两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同时两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综上,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现场学法护航未来成长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这起案件的审理,让同学们直观、真实地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辨明了法与非法的界限。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围绕偷盗、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等内容和同学们进行互动问答。同时告诫同学们,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应当自觉遵守法律,不要逾越法律红线。普法现场,还发放了《普法进校园》《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手册,引导同学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惠水法院将审判实践与法治宣讲紧密结合,让法官判案“看得见”“听得懂”,用现场审判“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希望以此敲响青春警钟,帮助树立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