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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金人民法庭将“护未”纳入调解笔录,为暑期防溺水注入一剂司法“预防针”

作者:朱思佳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8-05 1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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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高发期,惠水县河流、水库密布,尤其摆金镇、雅水镇、岗度镇等区域水域环境复杂,防溺水工作压力较大。惠水县人民法院摆金人民法庭创新工作思路,将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纳入调解笔录,为暑期防溺水工作注入一剂司法“预防针”,筑牢安全防线。
 
  摆金人民法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深耕辖区治理需求,以调解工作为切入点,把防溺水宣传融入司法实践。开展工作时要求干警在调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将暑期防溺水提醒纳入调解笔录或审判笔录。通过主动询问当事人家中未成年人数量、年龄及暑期看护安排,结合“四知”“六个不准”等内容,讲解防溺水知识。
  7月16日,法庭在调解马某梅诉王某海离婚纠纷中,针对子女抚养矛盾的化解插入防溺水安全教育内容。干警向双方家长强调:“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现在正值暑期,虽然父母离婚,但涉及孩子们的安全马虎不得,咱们周边水域多,一定要时刻照看好孩子,别让他们独自去河边、水库玩耍。”调解结束后,干警还将防溺水宣传资料递给双方家长,并将相关叮嘱记录在调解笔录中。
 
 
  通过将“护未”纳入调解笔录这一举措,摆金人民法庭在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暑期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度。下一步,摆金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这一工作模式,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积极与辖区内学校、村委会等单位沟通协作,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暑期安全保驾护航,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