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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熬制的糖水引来了蜜蜂,也引来了牢狱之灾!”

作者:覃倩、龙钰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5-27 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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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很后悔,都怪当时自己一时疏忽,不仅自己被火烧伤,现在还要赔钱、种树、被判刑。”被告人何某某懊悔道。
  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邀请县林业局专家、村支书等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到绿林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件,这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吸引来了众多前来赶集的群众驻足旁听。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何某某来到某山坡,试图用火熬制糖水的土法诱蜂采蜜。尽管他自认谨慎——熄灭明火、清理周边杂草后,才跟着蜜蜂往山林深处走去,却未察觉那堆看似已经熄灭的柴火,在风的助力下悄然复燃,山林瞬间就成了一片火海。当何某某听到身后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时,抄起一旁的树枝便冲回去扑火,并打电话叫妻子和村干部帮忙救火,在众人的奋力扑救下,大火终于被扑灭。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范围总面积达5.5602公顷(83.40亩),其中林地面积5.5602公顷(83.40亩),约等于8个标准足球场大小,且包含了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4947公顷(22.42亩)、地方级公益林面积3.9598公顷(59.40亩)。
 
  裁判结果
 
  经合议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因疏忽大意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何某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且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并取得火灾受害者的谅解。
  最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责令其按照《荔波县林业局关于何某某失火破坏森林资源补植复绿实施方案》,于2025年6月前在原火烧地进行补植林木马尾松或杉树13928株,原地不能补植复绿的,可以在异地进行补植复绿,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或者判决后缴纳补植金98211.84元由第三方进行补植复绿,以修复生态。
 
  当庭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后普法
 
  “这场‘甜蜜的灾难’本可避免。”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和其他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现场向群众普及野外用火的危害,失火烧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野炊、烧荒、祭扫……每个侥幸心理都是生态炸弹。”
 
  旁听的老乡听完也感叹道:“活了大半辈子,头回见在寨子头开庭审案!这下算是懂了,带个打火机进山就像揣个雷,烧山真的要坐牢嘞!”
 
  法官提醒:荔波,这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以良好生态环境著称,而森林资源不仅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这场由一碗糖水引发的灾难,时刻提醒着人们:一缕未掐灭的烟头,一沓随风飘散的纸钱,又或许是明火熄灭后的余温。一次侥幸心理,一次疏忽大意都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灾难。天干物燥,防火安全重于泰山,我们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的“安全弦”,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