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荔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贵州高院环资庭庭长李丽,黔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国,荔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出席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签约仪式由黔南中院副院长姚斌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相关老师及省、州、县三级法院相关庭室人员参加活动。
罗朝国院长首先向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在致辞中详细介绍了黔南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显著成效。他指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环境资源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专业的研究团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次院校战略合作,旨在深度融合双方核心优势:黔南法院将提供鲜活的审判实践与典型案例资源,研究所则贡献前沿理论智慧、高端学术资源与专业人才力量。双方将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实务交流、人才培养、案例指导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务实合作,推动学术成果有效转化于司法实践,赋能环境司法难题破解;同时,依托共建的教学实践基地,将法官的实践经验与典型案例引入学术研究,构筑理论与实务双向滋养的创新平台,为黔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司法支撑与实践样本!
秦天宝院长对黔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联研联建、共筑环境法治理论实践融合平台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双方将以合作共建为坚实载体,着力构建常态化的信息共享、课题共研、成果转化机制,通过举办研讨活动、法官授课等多种形式,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与学术创新研究的高效对接,实现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共享互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院校合作新格局,共同推动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与环境法理论研究的创新力、引领力深度融合、协同提升。
贵州高院环资庭庭长李丽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创新举措,对黔南中院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表示祝贺,她指出,此次院校合作是我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实践,更是深化“司法+学术”融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不仅为黔南环境司法注入了强劲的理论动能,更将为全省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系统化、协同化”保护体系提供关键支撑!让我们共同期待,黔南法院以更系统、更专业的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全力守护多彩贵州的生态根基。
签约仪式现场,罗朝国与秦天宝共同签署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战略合作协议书》,并共同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此次双方开展的战略合作既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践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深度融合,共同打造院校合作新典范,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环境法实践教学工作协同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