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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组织公开听证 彰显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

作者:覃定杨 编辑:覃静戎 来源:荔波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7-30 17: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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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罗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听证,提升检察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性。
  罗某某因犯诈骗罪被荔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判决生效后,罗某某因患有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等多种疾病向荔波县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荔波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我院征求意见,我院及时启动了检察监督程序,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群众监督案件办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出示相关病情诊断证明及适用的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以及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检察官充分听取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意见,并形成了统一意见,认为罗某某的病情严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展现了荔波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