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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作者:平塘县司法局 编辑:李攀 来源:平塘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05 17: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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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平塘县司法局牙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欠款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自2022年起,贵州某鞋业有限公司因日常生活需要分别向当事人罗某赊购油米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向王某赊购肉菜共计人民币八万余元。现因公司发展需要,该公司计划迁移经营地址。
 
  当事人罗某、王某担心公司搬走后无法收回赊购油米和肉菜的款项,因该公司一直未结清所赊购的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当事人罗某、王某情绪激动,表示将采取“堵车”“堵人”等方式阻挠该公司的正常生产营业。
 
  近日,罗某、王某向牙舟司法所申请调解,接到申请后,牙舟司法所高度重视,及时向双方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掌握纠纷实际情况后,为尽早化解纠纷、节约当事人成本,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对罗某、王某进行了思想疏导,引导其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方面对该公司委托代理人何某释法说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何某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支付欠款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赊购款项支付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并引导到牙舟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平塘县司法局牙舟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辖区法庭的联动合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